根据《《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科[2021] 310号)、《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渝财规[2022] 6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2022数学班雷吴扬敏因为办理了休学,暂停其助学金的发放,现在递补2021级数学班万香秀同学。
公示时间为: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,公示期3天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。
best365网页版登录
2023年11月22日